当前位置: 首页 - 方案 - 关于运行市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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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过前一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努力,我市政府专网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有100多家部门(单位)接入政府专网。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在政府专网上运行公文传输系统,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到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文件将以电子方式传输。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目前已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从2003年2月1日起,实行公文传输双轨制,即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同时发送;从5月1日起,停发纸质文件,完全以电子公文的形式发送。
二、到今年年底,对所有接入政府专网的部门(单位)都以电子公文形式发送。各部门(单位)接收电子公文后可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含红头和公章的正式公文。对公文无纸化传输中碰到的问题可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陈剑波和秘书处吴秀英联系,联系电话: 陈剑波87182294;吴秀英87182504。
附件:1.目前已具备电子公文传输条件的单位名单
2.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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